最近澳大利亚国家广播公司 (Australian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or ABC) 大请客,花了五个星期的时间,一口气把《暮光之城》系列 (The Twilight Saga) 的五部电影都播出来了。这固然可能是因为 ABC 做为公共电视,面对政府的削减预算,为了吸引人心而不得不采取的手段(ABC 从来没有商业广告,因此不能说是为了赚取广告利润),但是对于广大观众来说,却是一项天大的福利。
有鑑于现代生活的紧张繁忙,每个星期三晚上能花两个小时的时间看电影,实在是一种小确幸。(从下个星期开始就要播《教父》(The Godfather) 的三部电影了,目前还不知道自己的水准是否高到深入欣赏的程度。)把所有的工作都丢开,就在那两个小时之内,完完全全地做自己吧。
好不容易看完五部电影,深深觉得《暮光之城》实在是一个家庭伦理系列,其中探讨了成长、恋爱、婚姻、家庭、婚前性行为、堕胎、种族主义、阶级主义、权力斗争、乃至于传说迷信在现代社会受到的结构和解构等各种严肃课题,却能透过大众(也就是所谓 “通俗”)读物的形式加以表达而深入人心,实在是很不容易。
我同时也不免纳闷,这个系列的四部小说和五部电影当初为什么会被许多人骂得狗血淋头。这个问题当然不能只坚持我自己的看法,因为我也像许多人一样,不喜欢被人嬉笑怒骂,但是如果能单纯诉说自己的看法,而非有意要改变别人的想法或态度,则应该可以算作一种分享,而不造成别人的反感或排斥吧。
的确,人是社会性、群体性的动物,即便是阅读这种行为也是如此:看了好书就想和别人分享、谈论;看到坏书而破口大骂的时候也希望有人在背后撑腰;别人异口同声说是好书的作品不免让自己有见贤思齐之心;别人口诛笔伐、贬为劣质的作品也不免让自己胆战心惊,敬而远之,打死不肯去碰,就算碰了也要躲躲藏藏,遮遮掩掩,生怕别人恨屋及乌。
当年那些批评《暮光之城》系列的人,有多少其实真正看过这些书和电影?也许他们会说 “根本不屑或不值得看”,那么这样的否定又如何能是完全货真价实且出于一己的意见?我们常说 “不要用封面来判断一本书的价值”,事实上却每个人都在这样做,更不用说是用别人口中的封面来主宰自己对于作品的喜好或厌恶了。把别人的意见照单全收,只为了获得别人的认同,有这么重要吗?
也许有人会说,世界上的好书那么多,哪有时间去仔细阅读评判每一本书的优劣,所以确实有必要参考别人的意见。这一点非常有理,但是重点在于 “参考” 而非 “无条件的采纳”,之后更要建立自己的判断,而这判断又要出于自己的准则,不轻易拿别人的标准来充数。如果只因为千万人说一本书好,自己就拿来狼吞虎嚥,看不懂也硬要夸夸其谈,那就是盲从。反之,如果只因为千万人唾弃一本书,自己就退避三舍,视为洪水猛兽,那么到最后也实在不知道这本书到底 “洪水” 到什么境地,其中又有什么 “猛兽”,被人问起的时候难免一片鸦鸦乌,是为心虚。
当然,阅读是一件必须也值得提倡的好事,分享好书更是一种美事,可以打开无数的门窗,邀请别人看看他们生活范围之外的其他美丽新世界。但是门窗摆在我们面前,要不要探头或伸脚出去还在于我们自己,对于这些新世界究竟是美丽或丑恶的判断也要我们自己来做。读书毕竟是为了自己。
很久以前做学生的时代,在方瑜老师那里学到了一个非常深刻的概念,至今不能忘怀。方老师的意思是,在一本书里偶然发现一个好处,那种惊艳和狂喜,就像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人迹罕至的一个幽谷中,在沁凉的湖水中独自游泳,心中感受到的惬意与畅快是没有别人可以理解的。
也因为这个概念,我至今不敢轻易否定任何一本书,只要能在书中读到一个好句子,发现一个好构想,这本书就有其价值,而且只是自己心领神会,不妄求别人理解。(当然,这多少是因为我这个人才疏学浅,所以随便看到什么东西都大喜过望,惊为天人吧。)我因此而发现阅读实在是一件乐事,这和所谓的寻宝无关,而是在无意之间信步走来,竟然发现遍地都是金银财宝,而且这珍宝只在自己眼中有价值,不需要拿到店里去估价。
俗话说的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应该也是这个道理。各人眼中的美屋美眷都不一样,因此买房恋爱都要靠自己,纵使别人说得天花乱坠,或是骂得一文不值,其实都不必理会。而在自己置产娶妻之后,这方面的心得当然可以拿出来说,也值得和大家分享,即便是冷暖自在心头,还是要鼓励大家多多饮水,有益身体健康。要改变别人每日喝多少水、喝什么水、又要怎么喝的态度和习惯,却又不必了。
为自己读书吧。你的那片沁凉湖水在哪里?
Image thanks to: "Keep Calm and Lov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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