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轰动全台湾、甚至整个华人世界的一则文化消息,便是所谓的 “ 台湾人一年只读两本书”,不但引起国内外各界的新闻媒体争相报导,更引出了许多学者专家和出版界人士的议论与评析。比较各家言论,多少可以感知到许多有心人对於台湾这个阅读环境的看法,他们的观察不是盖棺论定式的断言,而是长期且持续性的期许。
由於这一则文化消息在网路上已经有太多转载,追本溯源,还是要回到文化部於三月二十一日在行政院会议上的 “ 台湾出版产业发展策略” 报告。行政院当日的 “即时新闻” 指出,“文化部表示,据分析,目前出版产业面临国人阅读风气及买书意愿低落,国人每年平均阅读两本书,远低於日、韩;外销市场以华文地区为主;版权输入高於输出,年度畅销排名有四成以上为翻译作品;数位出版的产值成长率不高,出版业者无出版电子书意愿等困境”。
同样在二十一日,文化部本身也有新闻稿,经过中央社转载,成为许多中外媒体全文引用的对象。文化部的新闻稿没有提到 “台湾人一年只读两本书”,却引用了其他数据,例如 “台湾民众爱读的书早已被翻译作品取代,2011 年连锁书店的畅销榜高达八成是翻译书,而台湾图书版权输入是版权输出的 4.8 倍”,以及 “台湾 368 个乡镇中,有超过 200 个乡镇没有书店”。
与此同时,文化部的新闻稿也指出,海外华文市场一直是台湾出版业的重要标的,从图书出口数据来看,“星马地区应有双倍成长的潜力”,“至於中国大陆仅占整体出口值的 6.2%,主因是受限於大陆的图书进口审批制度,再加上大陆关税高达 10% 至 18%,导致书价偏高,市场拓展不易”。这两段文字引用的数据,就是文化部官方就 “ 台湾出版产业发展策略” 报告一事所公开提供的所有统计资讯了。
官方在公佈政策、新闻或公告时当然会有一定的取捨标準,因此行政院和文化部的新闻内容显然有不同的强调重点,例如翻译作品到底在畅销排行榜上占多少比重的认知有所差异,想来也是情有可原。有趣的是,官方的言论发佈必须透过媒体报导才能广为人知,而各家媒体或出於专业训练,或有意出奇制胜,或致力誇大渲染,对於同样的官方言论往往会在报导时采取不同的角度切入,标上各种引人注意的标题,并且做出各种五花八门的分析和结论。
於是,读者在看得眼花撩乱之馀,如果因此而对官方发佈的政策、新闻或公告有所反应,往往都是受到媒体报导的影响,或积极正面地配合参与,或消极负面地批评辱骂。在 “ 台湾人一年只读两本书” 这件事上,读者在看过行政院和文化部本身的新闻稿之後,就知道所谓 “台湾阅读风气差” 和 “ 台湾人不爱阅读” 等句子,其实是媒体在报导时做出的结论,行政院固然指出 “ 国人阅读风气及买书意愿低落” 的事实,在批判意味上却没有媒体那样浓厚。
话虽然这样说,大量阅读并比较媒体报导确实有其好处,因为有水準的媒体往往会摘要报导官方在公佈政策、新闻或公告时没有机会或意愿全盘公开的细节,更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剖析,让读者接触到各种相关资讯,对於整件事能有全盘而客观的了解。例如《联合报》电子版在三月二十二日的〈台湾人年读两本书,远逊南韩的十册〉报导中透露,文化部的报告指出,“台湾每人每年平均阅读两本书,远落後法国、南韩的 10 本,新加坡的 9.2 本,日本的 8.4 本;民国一百年 (2011) 出版产业虽外销增加,但内销却少 5.6 %,致年度营业额较前一年度减少 5.4%,即四十四亿元”,就是相当珍贵的资讯。
与此同时,《自由时报》电子版同样於三月二十二日的〈台湾人不爱阅读,每人每年只看两本书〉报导中指出南韩每人每年平均阅读的书籍数量是 10.8 本,也是很好的细节。这篇报导进一步引用 “ 图书出版产业每两年进行一次的调查报告” 指出,“九十九年 (2010) 国人每週看书 4.7 小时,每天看 40.3 分钟;一年内未购书者占 47.5%,其中有 35.1% 表示没兴趣看书;每人每年购书金额为 1,536 元,占台湾国民平均所得 0.29%”。这些数据,对出版业人士和各界爱好、关切台湾文学环境的作者、论者和读者都有极大的帮助。
然後就是《中国时报》电子版同样於三月二十二日刊出的〈出版界质疑:只是阅读形式变了吧?〉一文,介绍了出版界本身对於 “台湾人一年只读两本书” 这件事的看法。报导首先引用印刻出版社总编辑初安民的意见,认为这个说法和数据必须先釐清,“国人一年究竟是读两本书,还是买两本书?” 报导随即问,台湾人究竟喜欢读什麽书?在了解博客来网路书店和金石堂书店去年的年度排行榜趋势之後,并引用博客来年度报告指出,“去年的图书消费市场,生活实用、理财及心灵类丛书依然占大宗,轻小说市场则不断成长”。
有趣的是,媒体在报导中引用专家学者和业界人士的意见,一方面可以展现权威性和深度性,一方面却也透露出这些人士本身的主观或客观意见。更进一步而言,由於媒体无法在报导中完全引用这些专家学者和业界人士的意见,而必须断章取义,因此读者在看这些引用意见时往往也可以感受到媒体本身的正面或负面立场。
比方说上述《中国时报》电子版的报导引用了初安民先生的意见,认为很多人还是会到图书馆借书读书,“台湾人并非不读书,而是偏重具有实用功能的书,反而少读文学书”,然後突然冒出来一句:“文学书可以让人比较深刻一点,难道台湾非得这麽肤浅吗?” 这句话本身有相当大的争议性,想来初先生确实也说过,但是《中国时报》电子版在报导时单独成段引用,就展现出相当的重视性,其用意可以是肯定,也可以是挑釁,更能够引起读者的注意。
这篇报导进一步转述初先生的看法,认为 “台湾的读者偏重实用性,市面上教人如何赚钱、变得更美的书一直受到欢迎,文学书在夹缝中生存,的确很辛苦”。报导紧接著直接引用初先生的话:“政府当然有责任带头鼓励阅读,不管用任何方式。但业者也没悲观的权利,还是得持续为读者选好书、出好书”。这段文字平铺直叙,给人的感觉是报导本身肯定并推荐初先生的在这方面的看法。
同一篇报导也引用了新经典出版社总编辑叶美瑶女士的观察,“网路的确瓜分掉很多看书的时间,人们甚至透过网路看电影、电视,也可以用来读书”。报导进一步转述叶女士的意见,认为 “其实台湾人急於了解新知,只是随著网路的兴起,有了更多的选择,透过网路,读者能读到的文学作品也许更多元,不一定非得买一本来读。反观健康类、财经类等实用书籍,需要有出版社及专家来把关,读者仍依赖纸本”。报导最後单独成段转述叶女士的意见,并引为结论,“这并非表示人类一去不回头的路,从此就不读书了,只是阅读的形式改变”,同样展现出肯定并推荐此一看法的态度。
在此值得各界读者和论者注意的是,对於 “台湾人一年只看两本书” 这件事,除了官方说法和媒体报导之外,更多的是读者和论者本身的看法,而这些看法又往往能以专业、公平、客观的态度在网路上呈现,让有心深入了解这件事的人受益匪浅。例如网友 “居隐” 就於三月二十二日旁徵博引,列出了一系列精彩的网路文章,值得大家仔细斟酌。这些文章包括出版业前辈陈颖青(老猫)先生的〈出版产业调查还有意义吗?〉,出版界前辈王乾任的〈谁说台湾人不读书不买书〉、〈台湾出版产业的问题,真是出在读者不买书吗〉和〈培植本土作家之我见〉,以及 “居隐” 本身的〈阅读不用钱,文字工作者怎麽办?〉等等。
综观以上的列出的所有官方新闻稿、媒体报导、以及各界专家学者、出版界人士、读者和论者的看法,以及更多的网路回应,我们可以归纳出一个结论,除了疑问之外也有建议性的批评。
首先,所谓 “台湾人一年只读两本书” 的说法来自於文化部在行政院会议上提出的 “台湾出版产业发展策略” 报告,却不知这份报告对於 “ 阅读” 的定义为何?统计如何进行,由谁进行,样本数目为何,误差单位大小如何,相关数据如何计算,结论又如何产生?如果不同时提出这些说明,却只公开耸动性的简单结论,则有失客观公平,更没有权威性和公正力,而只会受到质疑。
尤有甚者,如果官方在这方面的观念模糊,对於 “出版产业” 和 “ 阅读行为” 的定义太过狭隘,则要求 “发展策略” 的制定和执行也自然会有困难。例如行政院的即时新闻指出,文化部为了因应目前出版产业面临的问题,“提出 ‘推动出版国际化’、‘促进出版数位化’、‘扩大华文市场’、‘创造国内需求’、‘奖励出版及培育人才’、‘强化产业谘询及资讯整合’ 等推动策略,藉由办理国际版权输出计画、强化国际书展参展能量,补助业者製作电子书,扶持独立书店、培养阅读人口等措施,以辅导出版产业转型、拓展国际市场、促进文化交流”。如果文化部真的有心这样做,各界想必也乐观其成,更愿意积极尽力支持,但是如果文化部对於 “出版产业” 和 “阅读行为” 的认知模糊或根本有误,则因此而制定的作业标準和程序自然也会有问题,则实际能达成的效果质量究竟有多少,也令人质疑。
进一步而言,如果各界媒体报导、专家学者、出版界人士、读者和论者都同意 “在图书馆借书” 和 “在网路上读书” 也算是阅读,因而要求行政院和文化部釐清观念,仔细说明,那麽我们能不能说,出版界本身对於 “文学” 的定义也有待探讨?所谓 “文学书可以让人深刻一点,难道台湾非得这麽肤浅吗?” 的说法是否值得颠覆?所谓的 “教人如何赚钱、变得更美” 的 “实用性书籍” 是否就不值得阅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健康类、财经类书籍 “需要有出版社及专家来把关”,是否就完全不能摆脱纸本的出版和阅读形式?既然 “台湾人急於了解新知”,同时 “透过网路,读者能读到的文学作品也许更多元,不一定非得买一本来读”,那麽随著 “阅读的形式改变”,“扶持独立书店” 的政策是否还有意义?
这些都是大哉问,却并非不能提出。我们在此期盼行政院和文化部在提出各种相关愿景的时候也能落实力行详细的政策,更期许各界媒体报导、专家学者、出版界人士、读者和论者都能协助推动阅读风气,“不管用任何方式”。赞成初安民先生的话:我们不管是谁,都没有「悲观的权利」。
引用图片出处:Being good is enough for me to spend two hours… at teenhour.blogspot.com.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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