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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本書作者李宗儀自己的話:「我出生於抗日戰爭勝利之後。抗日戰爭跟我直接有關係的事是在 1941 年日本憲兵進入燕京大學把我父親李歐抓走。以前我只是記得看到過一張他從憲兵隊出來時滿臉鬍子的照片,卻從來沒有問過他那是怎麼回事。直到父親去世後多年,我為他整理出版紀念文集時找到了他寫的《獄中三十三天》。這才得知他所受的苦難和日本侵略者的兇殘可惡。我很慶幸他留下了文字的記錄,並由此認識到記錄個人歷史對於後輩的重要性。當有些被訪者說,講這些舊事有什麼用,子女和現在的年輕人都不感興趣的時候,我就對他們講這個例子。子女現在可能不在乎,但有一天他們想知道的時候,這個記錄應該在那裡。故事不講出來,就會永遠淹沒在歷史的塵埃之中,後輩永遠無從得知。」
「本書正文用的是第一人稱的自述,盡量保持每個被訪者講故事的語氣。在第一次訪談時,我基本上只是聆聽,偶爾會對時代背景或故事的細節加些提問,不帶有任何立場。之後根據訪談錄音整理成文字,核實訂正歷史事件的人物時間地點,以講的故事為主線,將支離破碎的記憶片段一點點拼接起來,添加一些歷史背景而成文。初稿經被訪者審訂、修改,然後再次訪談並討論,重要的部份進一步挖掘。文稿修訂後再次審閱修改,直至被訪者認可最後定稿。」
「訪談中遇到的一個問題是,被訪者說由於年代久遠,很多事都記不清了。我告訴他們不要緊,不用深想就能說出來的故事肯定是這一生中最重要的,印象最深的事。記憶之門一經打開,後面的故事就源源而來。我碰到的另一個問題是,他們往往會說有些事就不要寫了,好像是在吹噓自己。這是典型的中國人的謙虛和低調。雖然俗話說好漢不提當年勇,但他們講的都是事實,他們自己以此而驕傲,我為他們驕傲,寫出來,讀者看了也會為他們而驕傲。這樣的故事,在他們同意之下,我在書中盡可能地保留了下來。我確信故事講得好聽全靠細節。要讓故事本身講道理。我本無意做一本勵志的書,但是很多故事卻讓我不能不為主人公在艱苦環境下的努力和堅持而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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